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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年泰州市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6-02-15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 视力保护色:

关于开展2016年泰州市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

 

各旅行社、泰州市导游服务中心:

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,进一步提高我市导游人员理论业务水平,促进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省旅游局《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》(苏旅管〔2015〕517号)精神,我市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年审范围

根据《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》规定,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领取导游证(IC卡)的我市导游人员,均须参加年审。

二、年审方式

为进一步提高导游队伍素质,根据我市持证导游的现状及导游业务技能培训的实际需要,在自学年审教材的基础上,借助省旅游局远程网络平台开展导游年审培训。导游员可自主选择PC端的网络培训平台或利用手机客户端进行年审培训课程学习。PC端的网络培训学习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3月15日,手机客户端的年审培训课程于2016年1月20日开放,学习登录详见附件。

我市中高级导游,除按期完成年审培训课程外,还要根据国办发〔2015〕92号要求,完成国家旅游局下达的中高级导游“云课堂”研修项目,即在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累计7小时的远程在线视频(含音频)微课程学习(其中法律法规、职业道德、职业能力和文明旅游等四个子模块为必修模块,各模块每人均须完成累计不小于1小时的远程在线视频(含音频)微课程学习,其它课程内容由学员自主选择)。其研修结果将纳入年审考评内容之一。

各旅行社及市导游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导游年审工作。今年网上培训是江苏省旅游局统一部署,各单位须按照规定时间段组织本单位导游参加网上学习培训,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培训或考试未通过者将无法参加年审刷卡。

三、年审验证

1、时间:2016年5月20日至5月31日(节假日除外)

2、地点:泰州市导游服务中心(东南园10号,望海楼景区旁);联系电话:86868026。

3、所需携带材料:

(1)旅行社专职导游提供以下材料:《年审考核合格验证表》、《导游年审证书》、导游证、社保对账单、旅行社介绍信;

(2)兼职导游员提供《年审考核合格验证表》、《年审培训证书》、导游证,并与泰州市导游服务中心签订注册协议。

(3)如无《年审培训证书》,可至市导游服务中心办理,办理时须携带1张一寸照片,缴纳工本费10元/本。

(4)首次参加年审的导游员需另外携带一张一寸照片,用于填写《导游人员注册登记表》。

4、市旅游局将根据导游扣分情况及参加培训考核情况给予通过年审、暂缓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处理方式。

附件:2016导游年审培训学习说明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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